2016-10-14 11:46:44
编辑:人民医院 |
浏览量:3155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湖南省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印发湖南省助理全科医师培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卫科教发〔2016〕13号)和《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认定湖南省助理全科医师培训基地的通知》(湘卫函〔2016〕407号)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攸县人民医院2016年助理全科医师培训招生计划。
一、计划招收人数:15人
二、招收对象条件要求
临床医学专业三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拟在或已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以及有培训需求的往届毕业生。
三、招收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湖南省助理全科医师培训招收报名登记表》(附件1)。单位委派人员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同意后,确认为培训对象。社会人员报名直接填写《湖南省助理全科医师培训招收报名登记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验证审查合格后,发放《助理全科医师培训招收通知书》。
2、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4日起额满为止
3、报名地点:攸县人民医院助理全科医师培训管理办公室(科教科),联系人:朱建福,联系电话:13397536833;电子邮箱
1514064574@qq.com。
4、培训期限:2年
四、其他事项
1、加强协议管理
培训对象、选送单位和培训基地签订培训三方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证培训质量,保证培训合格的助理全科医师回原单位工作。
2、培训期间,学员可同时报考成人“专升本”学历教育,成绩合格者颁发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成人高考招生工作由省卫计委培训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攸县人民医院科教科负责联系。
3、攸县人民医院助理全科医师培训管理办公室负责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接,并汇总培训人员名册报省全科医师培训管理办公室。
4、培训结束后培训对象须参加由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统一组织的结业考试,对各项考试结业考核成绩合格,且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将颁发统一制定的《助理全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
5、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原因外,需要延长培训期限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选送单位和培训基地同意,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但原则上不超过1年。
6、培训期间学员待遇,基地每月补助1500元整,单位委派人员培训期间其他待遇由选派单位双方约定,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注册和职称晋升的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
附件:
湖南省助理全科医师培训报名登记表
县 乡镇 村 报名编号: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近期2寸免冠照片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
专业
联系电话
邮箱
详细通讯地址
主要学习
和工作经历
(高中开始)
所在单位意见(盖章)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培训基地意见(盖章)
注:本表须本人填写,一式4份,县市区卫计局、市(州)卫计委、培训基地、省全科医师培训管理办公室各存一份。
责编:人民医院